如何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一次性发给不低于五百元的奖励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属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工作人员一方所在单位发给全数;双方均属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