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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评选“漳平最美的村庄”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评选“漳平最美的村庄”活动方案》经2008年市政府第十一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十月八日
评选“漳平最美的村庄”活动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漳平最美的村庄”评选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挖掘漳平特色旅游资源,积极推动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结合我市农村实际,特制定评选“漳平最美的村庄”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为指导,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推介漳平民间富有特色的古民居、古村落及自然环境优美的乡村,充分展示其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培育推介“乡村旅游”品牌,拓展农村第三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在漳平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村均可参加评选。本次活动评选对象为颇具特色、环境优美、文明古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村落。
(二)评选条件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具有悠久的历史(或宗教)文化积淀。(15分)
2、村落空间布局和民居建筑较好地保留了传统的建筑特色,不仅有独特的代表性,而且具有和谐的美感。(20分)
3、当地居民保留并延续着传统、独特的风俗习惯或生产方式。(15分)
4、周边自然生态保护较好,并与村庄共同构成独特的观赏价值。(20分)
5、民风淳朴,村容村貌整洁、优美、卫生、文明。(20分)
6、交通较便捷。(10分)
三、评选办法
通过举行大型评选活动评选“漳平最美的村庄”,发动群众投票,部门评分与专家评分相结合,最终选出3个“漳平最美的村庄”。
(一)成立评选“漳平最美的村庄”活动组委会
主 任:陈天彩(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张新权(市政府办副主任)
陈振文(市城建局局长)
曹木旺(市旅游局局长)
成 员:李 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红星(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美川(市委农办副主任)
王新昌(市委文明办副主任)
游华东(市广电局副局长)
曹 巍(市民政局副局长)
林巧玲(市方志办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旅游局局长曹木旺兼任。各乡镇、(街道)应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评分办法及奖项设置
1、群众可通过短信投票、网络投票、信函投票三种方式,为村庄投票评分。(30%)
2、市直相关部门评分。(30%)
3、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分。(40%)
4、以群众投票得分和专家评分相结合,取总分前三名为“漳平最美的村庄”。由组委会授予奖牌及奖金。第一名奖金2万元,第二、三名奖金各1万元,入围的10个候选村每个村奖金1000元。
五、活动进程
(一)推荐阶段(10月10日-10月15日)
由各乡(镇)、街道推荐参选名单, 10个行政村以下的乡(镇)、街道,推荐2个村庄参评;10个行政村以上的乡(镇)、街道,推荐3个村庄参评。
(二)初选阶段(10月16日-10月20日)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负责制作候选村5分钟的推介专题片,准备一份本村基本情况介绍(2000字左右推介),并推举1人作为推介人(要求相貌端正,语言流利),准备一份推荐书(300字左右,第一人称,介绍本村最突出的特点)。专家组在推荐参选的村庄中,筛选确定10个村庄进入下一轮终评。
(三)宣传阶段(10月21日-10月25日)
通过电视、广播、漳平政府网等媒体公布10个候选村的基本情况,并由漳平电视台负责安排候选村专题介绍片展播(每晚2个村共五天完成),突出村庄的特点和特色,进行广泛宣传推介。
(四)终评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发动群众投票;组织相关部门对10个候选村进行评分;专家组对10个候选村进行无记名投票评分;由政府监察部门监督,汇总群众投票、相关部门评分及专家评分,评出前3名为“漳平最美的村庄”。
(五)颁奖阶段(11月10日前)
由评选活动组委会为获奖村授牌颁奖;由市电视台负责为3个获奖村制作专题片,进行展播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