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龙岩市公安局决定实行打击刑事犯罪“有奖举报”制度,对积极提供线索,破获刑事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分子的广大群众予以奖励。 1、目击作案,主动出手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元,其中抓获抢劫、抢夺犯罪嫌疑人的,每名奖励2000元。 2、受害人抓获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元。 3、举报刑事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据此抓获犯罪嫌疑人,经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500元,其中抓获抢劫、抢夺犯罪嫌疑人的每名奖励1000元。 4、抓获公安机关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核实后,属部督、部通缉、省十大要犯的每名奖励5000元,属省督逃犯每名奖励2000元,属外省市杀人逃犯每名奖励1000元,其余的每名奖励800元。 5、协助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800元。 6、提供线索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经市电力公安联合办公室审查核实后,将视情况给予1000元以上的奖励。 7、提供线索破获盗窃、破坏通信案件的,经公安机关审查核实后,将根据被盗设施的数量及价值给予200~10000元的奖励。 8、提供线索,协助警方查获、追回被盗抢汽车的,每部奖励2000元。 9、在抓获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负伤、牺牲的,按照见义勇为条例予以额外表彰奖励。 举报电话:110、2032049、13859589005(市局刑侦支队值班电话) 举报人可选择领取现金,也可采取银行转帐等方式领取奖励金,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