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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龙岩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岩委办〔2006〕58号)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政府和龙岩市人事局核准,我市将组织2010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7名: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2名、安监局2名、水利局2名、财政局3名、劳保局3名、教育局1名、卫生局17名、计生局6名、菁城街道1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其他详情见《2010年上半年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龙岩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招考面向社会,报考人员不包括本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其他:
1、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2、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3、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收(聘用)人员高等院校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4、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除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
5、根据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精神,对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到本地服务、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报名本次乡镇(街道)岗位,可免于参加统一考试,予以直接择优招聘。<注①>
6、根据闽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吸引优秀人才参与应聘,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名本次招聘,可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招聘,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注①>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19日至5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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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部门 |
股 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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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共漳平市委政法委 |
综合股 |
朱星力 |
0597-753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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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漳平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
安监股 |
蒋少锋 |
0597-7529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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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漳平市水利局 |
办公室 |
陈静强 |
0597-7532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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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漳平市财政局 |
人秘股 |
俞苏敏 |
0597-7532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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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漳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人秘股 |
黄 微 |
0597-7536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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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漳平市教育局 |
人事股 |
李梅芳 |
0597-7532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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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漳平市卫生局 |
人秘股 |
陈李全 |
0597-7532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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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漳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人秘股 |
刘其平 |
0597-7521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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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菁城街道办事处 |
人事办 |
许玉英 |
13685974346 |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和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其中:2010届毕业生可用学校就业推荐表代替毕业证报名,在职报考者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注②>。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报考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责任自行承担。
3、符合有关文件规定享受考试加分政策<注③>的人员,须在报考时一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加分只计入笔试成绩。
4、属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考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报减免有关考务费用。
(四)资格初审:时间为2010年6月1日-6月4日,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负责。
(五)准考证领取:获考试资格的人员,应于2010年6月10日前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每人须缴纳报名费80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60分:面试40分的比例折算。紧缺急需专业等岗位在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拟聘人数时,考生的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均需达到60分。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紧缺急需专业岗位除外)。
2、笔试内容:卫生、计生技术岗位临床、妇幼、麻醉、病理、影像科为2009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应试指南《临床执业医师》(上、下册)(人民卫生出版社),检验科为2008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士);其他岗位为《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蒋冠庄主编,人事出版社2010年版)。上述材料由考生自行购买。
3、笔试时间:2010年6月12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漳平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统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从本市生源、具有服务基层工作经历、学历高、职称高、优秀毕业生(含三好生)的顺序优先进入体检。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应按招聘领导小组的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有关费用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体检出现缺额时,可根据需要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
体检合格,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的德才及计生、综治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
六、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报有关部门办理用编、聘用手续。其中:2010届毕业生可先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但必须于2010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报到证和学籍档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招聘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安排,并在规定的时间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管理,并试行不低于五年的服务期制度,服务期未满,本市将不予以协助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当事人已和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依法解除原合同。
4、根据闽政〔2010〕12 号<注④>文件精神,本次取得乡镇卫生院聘用资格的考生优先列入省“招聘500名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计划指标。
七、其他
2、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附件:
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注 释
①上述人员报名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时,优先占用招聘岗位计划指标,若指标已满,则不组织对其他人员的招考。
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照《福建省2010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解释。
③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加分政策:
☆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一、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
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笔试总分加5分。
八、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龙政综〔2009〕87号):
二、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
(三)实施企业就业毕业生加分措施
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凡到我市各类企业就业满2年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总分加3分,参加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总分加5分。(以社保缴交记录为依据—漳平市人事局注)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三、为了充分体现对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所做贡献的肯定和激励,各部门和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对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予以适当照顾:
(三)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2、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④《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0〕12 号):
三、实施“岗位拓展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
(三)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
——招聘500名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本科毕业生经过两年临床能力培训,专科毕业生经过三年“专升本”学习和临床能力培训,取得本科学历后充实到有空编的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培训期间,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对经培训合格、到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县(含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县)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对当地财政给予财力补助,连续补助3年。继续实行对每位自愿到山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五年的本科毕业生实行学费代偿制,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补助,连续发放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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