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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槐,漳平县感化里高兴(今溪南镇官坑村)人,岁贡生。乾隆五十年(1785-1788年)被朝廷任命为第14任澳门海防军民同知。
陈新槐,字贵林,号敬斋,感化高兴人。由生员遵例捐职,选授四川筠连县知县。捐俸修城,升广东连平州。解饷入京,回任,升澳门同知(1785-1788年任职)。蔡葛山(1707---1799,即蔡新,清代名臣,漳浦县下布人)相国赠言,有“保固善良,剪除稂莠”语。年七十八,卒于家。清道光十年版《漳平县志·人物志》循吏篇有传。(注:循吏,意指官吏只想把事情做好,把结果放在第一位,而不会有道德上的约束,置自己的名声于度外。)
陈新槐父亲陈六轩,清代庠生,娶妻象湖德安邓氏(新槐之母)。陈六轩岳父邓元飏(1661-1734),字光朝,康熙庚申年(1680)补邑诸生(即庠生);为人端庄,制事果决,言如其意;构祠宇以奉先,建寨楼以贻后;众人称之曰:严正允矣。
澳门地属香山县,开埠以后,仍由香山县管辖,重大民刑事务均由县令亲自处理,或由县令报请总督决定。雍正九年(1731年),总督郝玉麟奏请政府批准,在澳门前山寨设立县丞衙门,作为县政府的派驻机构,“察理民夷,以专责成”。乾隆八年(1743年),县丞衙门从前山寨迁至关闸以南的望厦村,隶属于澳门海防同知,“专司稽查民蕃一切词证”。直至1849 年3月,澳葡兵头闯入望厦村,捣毁衙门,才被迫迁回前山寨。
乾隆八年(1743年),两广总督策楞、按察使潘思榘等向清政府提出,澳门为“夷人聚居之地,海洋出入,防范不可不周,现驻县丞一员,实不足以资弹压”。要求在县丞之上,再增设“澳门海防军民同知”,“专理澳夷事务,兼管督捕海防,宣布朝廷之德意,申明国家之典章”,“遇有奸匪窜匿唆诱民夷斗争、盗窃、及贩卖人口、私运禁物等事,悉归查察办理”。并规定县丞衙门与澳门驻军均由同知指挥。清政府同意了他们的建议。
清乾隆九年(1744)创设澳门海防军民同知,至宣统三年清亡(1911),在167年时间里,共任命64任澳门海防军民同知。
同知是府的副职,正五品。常驻澳门的官员由副知县升格为副知府,说明澳门地位的重要性已引起清政府的高度重视。事实上,从乾隆九年(1744)始,澳门已成为广州府直辖的一个特殊区域。
(感化里人 詹柏山 撰稿)
【人物介绍】 蔡新(1707---1799年 ),字次明、号葛山,漳浦县下布人(现漳浦县大南坂农场下楼村)。清乾隆进士,历任兵部,礼部、吏部尚书,拜文华殿大学士。他人品端正,学问深醇,在朝任职达40多年,是闽南地区历史上级别最高,在朝任职时间最长的历史人物。蔡新,三岁时父亲病故,家境贫穷。自幼与其兄蔡溎受其母和从叔蔡世远指教。清雍正十年(1722年),二十六岁中举。清乾隆元年(1736年)考中进士,乾隆元年(1736年)成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入直上书房,之后在朝中历工部侍郎,刑部右侍郎,兵部尚书,兼管国子监事务、吏部尚书、礼部尚书、兼四库全书馆正总裁,乾隆四十五年九月以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四十八年迁文华殿大学士,五十年四月致仕加太子太博等要职,直至七十九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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