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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际市际客运班车4月1日起客车实行实名制购票、乘车的通知

发布:2017-3-28 11:16:13  来自:转载 作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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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际市际客运班车41日起客车实行实名制购票、乘车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82号),以及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道路客运实名制售票查验工作的通知》(闽运管客运〔20175号)的相关规定,从201741日起,漳平汽车客运中心站、联网售票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龙洲e行),全面实行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即不是龙岩地区的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旅客在购买省际、市际汽车票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按提示输入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同一班次,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汽车票(含儿童票)。代购汽车票的,须出示购票人及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旅客在售票窗口购票时,须现场核对票面信息,如有错误须将原车票交由售票人员处理,确保车票票面记载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件信息一致。

旅客通过网站及微信购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仔细核对,在取票时须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旅客乘车时,须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客运站须对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旅客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对拒不提供有效证件查验的,或“票、人、证”三者信息不一致的,将拒绝其进站乘车。

届时给各位旅客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201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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