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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六旬“神婆”替人消灾 难化自身牢狱之灾

发布:2013-7-17 21:50:23  来自:闽西新闻网 作者:罗文伟 浏览:

 

 

 

闽西新闻网讯(记者 罗文伟 通讯员 苏丹丹 詹珠芳)漳平市的陈某常以“神婆”自居,曾因诈骗罪两次进监狱。为谋钱财,66岁的她重操“旧业”,收人钱财四处替人“消灾”,自身却难化牢狱之灾。近日,她被漳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同时被责令退赔受害人的“消灾钱”。

  早在2006年和2009年,陈某就曾因犯诈骗罪两次进监狱。2011年2月,她出狱后又闲不住,老想替人“消灾”。2012年农历五月,看到漳平的阿东(化名)急着为其儿子找对象,她便收了阿东4800元,并到漳州一座庙里做法事保其儿子找到媳妇;不久,她又到漳平永福“做法”,“帮助”漳平人阿芳(化名)一家人消灾保平安,“做法”收费500元;到了同年农历五月底,她又收取500元,“施法”为他人保平安。

  到处替人“消灾”,却没算到自己也会有麻烦事。今年3月12日,陈某涉嫌诈骗罪再次被刑事拘留。近日,漳平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女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迷信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8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责令其全额退赔所收钱款。

转自:http://fj.sina.com.cn/news/city/longyan/information/s/2013-07-16/09335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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