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2014〕协0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要求,经研究,拟同意协议出让方式供应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协议出让公示如下:
单位:平方米
|
序号 |
申 请 人 |
项目名称 |
宗地位置 |
申请面积 |
土地用途 |
|
2014协-01号 |
国网福建漳平市供电有限公司 |
拱桥镇供电设施项目 |
漳平市拱桥镇拱桥村(拱桥大道西侧) |
195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共设施)用地 |
协议出让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对该协议出让有异议,请与漳平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漳平市国土资源局拟按漳平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出让方案供地。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97-7523678 / 7539388
漳平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