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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发布:2014-4-2 19:15:28  来自:[漳平信息网] www.zp114.net 作者:不详 浏览:

 

 

 

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妇联、市直机关妇委会、工业园区妇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工作,根据龙岩市妇联、龙岩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精神,漳平市妇联、市文明办联合在全市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立足基层,发动群众,激发广大群众和家庭践行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大力倡导家庭道德文明,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高,以家庭道德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43月—5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我市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持家、和睦邻里、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3月17日至3月25日:市妇联、市委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文件,广泛发布活动消息,发动广大家庭参与。
(二)寻找推报阶段(3月25日至4月2日):采取组织推荐
1.推荐方式
各乡镇(街道)妇联、市直机关妇委会、工业园区妇联于2014年4月2日前,要推荐10个以上候选家庭。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家庭进行考察、公示,深入了解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推荐出来的家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最美家庭”应注重寻找夫妻和睦美、孝老爱亲美、科学教子美、勤俭持家美、热心公益美、邻里互助美等方面的具有较强感召力和影响力的“最美家庭”。
2.报名资料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漳平市“最美家庭”推荐表》(推荐单位要加盖公章),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家庭生活照若干张(最少3张);有条件者尽量提供家庭VCR短片,VCR的内容可多样化,以展示家庭主题故事为主。报名资料于4月2日前报送至市妇联宣组部,同时发一份电子版至市妇联邮箱。
(三)评选阶段(4月3日至5月5日)
主办方对被推荐家庭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出10户正式候选家庭。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发动广大家庭参与到活动中,努力使寻找过程成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过程。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最美家庭”遴选和推荐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宣传。
(二)要广泛发动要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发动群众和家庭参与,要按照“‘寻找’活动必须在‘妇女之家’开展,所有‘妇女之家’都必须行动起来”的要求,通过城乡社区(村)“妇女之家”开展寻找活动,做好“最美家庭”推荐工作。
(三)要注重时效推荐单位要按照时间及报名资料要求,一式两份加盖当地妇联公章后,报市妇联宣组部,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市妇联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秀霞 郑晓玲
联系电话:7532411
电子邮箱:zpfl-364400@163.com
附件:漳平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漳平市妇女联合会                  漳平市委文明办
 
 
 
2014年3月24日


附件
漳平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推荐单位: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家庭主要成员
概 况
 
 
事迹材料可附后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评审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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